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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信托的中国味道

在我国,随着财富累积的不断攀升金字塔顶的富人也越来越多,风险隔离与财富的传承一跃成为理财界的新宠。放眼世界,缘起英国的家族信托缔造了肯尼迪家族、洛克菲勒家族等等一个又一个不朽的财富传奇,家族信托也自然进入了国人视野。...
2021-03-24 11:34 · 编辑整理:家办之家   收藏(0)
   

  家族信托的中国味道

  在我国,随着财富累积的不断攀升金字塔顶的富人也越来越多,风险隔离与财富的传承一跃成为理财界的新宠。放眼世界,缘起英国的家族信托缔造了肯尼迪家族、洛克菲勒家族等等一个又一个不朽的财富传奇,家族信托也自然进入了国人视野。家族信托是指信托机构受个人或家族的委托,代为管理、处置家庭财产的管理方式,以此实现富人的财富规划及传承目标。家族信托中资产的所有权与收益权相分离,富人一旦把资产委托给机构打理,该资产的所有权就不再归他本人,但相应的收益依然根据他的意愿收取和分配。对生前身后财产处理的妥帖使得家族信托逐步受到了中国富豪们的认可与追捧。

  默多克与邓文迪离婚案让国人叹服于家族信托的风险隔离功能。家族信托通过信托框架的构建将资产剥离以避免在个人或企业遇到商业风险时资产的无限卷入,同时避免离婚等家族事件对企业经营和资产造成影响。从财富传承角度看来,中国富豪们大都陷入了生意越大越怕退休的“中年烦恼”。计划生育政策实施至今,在家族财富节节攀升的同时也出现了传承对象的选择荒。家族后代中不愿承家业抑或是资产管理能力欠缺者不乏其数,辛苦半生的家业该何去何从?落入旁人之手甚至为子孙肆意挥霍殆尽?家族信托的出现避免了财富帝国的迅速崩盘,专业的团队做到了资产的有效管理和增值,使家族产业绵延几代福泽后世。

  从中国现状来看,“家族信托”在我国的存在和发展将成为必然的趋势。虽然现阶段在立法层面上尚无针对家族信托进行专门立法,但《信托法》的出现已经让家族信托有了发展的基础。《信托法》第十五条规定:委托人死亡的,若委托人不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存续,信托财产不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委托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设定信托财产的管理方式,将自己对财富的支配在某种程序上延续到身后。可以说,《信托法》第十五条是家族信托的根本所在。然而继2013年我国家族信托的首次试水之后,相较于业界、学界一浪高过一浪的讨论热情,实务中却鲜有尝试。对于家族信托“风声大雨点下”的尴尬处境,纠其原因乃是现实的重重困境。

  首先,登记制度的缺位压缩了家族信托业务的发展空间。家族信托的客户群体通常是有着大量财富的企业家或成功人士,除现金之外,他们同样希望将自己所有的股权及不动产物权纳入信托财产中统一管理。而《信托法》第十条规定:设立信托,对于信托财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信托登记。未依照前款规定办理信托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手续;不补办的,该信托不产生效力。需要交付信托管理的财产必须先办理“信托登记”,以此确保信托资产的法律安全。但我国目前尚未建立信托登记制度,没有配套法律法规指明办理该种登记的机关及应该办理怎样的登记手续。总而言之,在现有的登记制度下,办理除现金之外的家族信托举步维艰其风险性难以估量。

  其次,在税制方面如果我国税法不对信托做出特殊安排,所有权转移的信托可能会带来很多税务上的问题。当信托财产涉及不动产时,该不动产的所有权不可避免地会在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不止一次的变动。在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下,不动产所有权每次变动都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这就必然会导致“双重征税”的问题发生,降低客户“家族信托”的积极性。此外国内遗产税出台与否的游移不定阉割了家族信托原有的避税功能,而这也极大的阻碍了家族信托的业务发展。

  诚然家族信托一时间还难以挣脱制度枷锁的束缚,但其在财富管理和财富传承方面秒杀其他任何制度设计的灵活性已然成为了业界趋之若鹜的焦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发展迅猛,集中崛起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家族企业几乎同一时期面临财富的交接与传承。对于富豪们而言,家族传承不仅是财富上的简单传递 更是家族精神和文化的传承发展,家族信托迎来了发展的天时之机。家族信托内容的多元、结构设计的复杂决定了接手者必定是法律、保险、资产管理等精英团队的强强联合。巨大的市场需求自动整合着相关领域的佼佼者,家族信托卯足了商业运作的人和之势。在中国,家族信托的发展逡巡于制度东风迟迟不吹的尴尬。面对一时难以解决的困境,离岸信托成为了“人造地利”的上佳之选。离岸成立家族信托有效的规避了国内信托制度的缺位,与此同时特定属地的信托政策、法规为家族财富的传承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和保护,家族信托瞄准了实现价值的地利之位。

  天时、地利、人和,中国家族信托的市场已在悄然成型。反观遗产税征收的迟迟未动,中国的家族信托的制度构建还在原地找寻着方向,离岸信托本土化的进程似乎还尚待时日。然而日益丰沛的家族信托市场推动着国内法制的发展,登记制度缺位的弥合、税收制度的完善都要建立在信托实践的经验之上。相信,卸下制度枷锁的中国家族信托必定乘着这姗姗来迟的东风扶摇直上散发出独特的中国味。

文章:家族信托的中国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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