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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外投融资中的FDI与ODI

我国在境外直接投资方面的立法与监管制度,体现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与外汇管理局的核准/备案制度上。...
2019-12-02 12:30 · 编辑整理:家办之家   收藏(0)
   

  境内外投融资中的FDI与ODI

  境内外投融资的范围很广,“泡在法海”团队主要关注的是外商直接投资(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FDI”)和境外直接投资(Outbound Direct Investment, “ODI”),并为有关企业和投资人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1. 关于FDI

  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外商直接投资在我国已经经历了近四十年的发展,目前发展到近95万家外商投资企业的规模。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分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下称“三资企业”),立法上一直分别适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外商独资企业法》及有关实施条例(下称 “外资三法”)。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改革、扩大开放,2013年商务部启动了外资三法的修改工作,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投资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并于2015年征求了意见。2018年12月26日,中国人大网公布了基于2015年广泛征求意见后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草案)》,再次征求意见。截止至昨天(2019年2月24日),《外商投资法(草案)》征求意见截止。

  据“泡在法海”团队了解,《外商投资法(草案)》只有39个条款,分为投资促进、投资保护、投资管理等几个章节,内容比较原则。对于广大外商投资企业关注的:1)三资企业是否会统一适用《公司法》等法律;2)既存三资企业是否须在一定期限内(《外商投资法(草案)》目前规定为五年)变更企业组织形式;3)若《外商投资法》生效而外资三法废止,如何做好原来根据外资三法而组建的企业治理结构变更及有关过渡等问题,由于修改外资立法过程并不短,相关部门应当会有充分准备,并制定周密的程序规定或指引以确保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泡在法海”团队也会及时跟踪有关立法动态,并与您分享。

  2. 关于ODI

  境外直接投资近年来很热,海外并购一度成为2014-2016年间热搜词,万达、海航在境外买买买的消息也经常出现;这两年尽管受到我国减少外汇流出政策的影响,但随着我国“一带一路”合作倡议的推进,我国企业境外投资的热度未减。

  我国在境外直接投资方面的立法与监管制度,体现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与外汇管理局的核准/备案制度上。目前国家发改委与商务部区分境外投资以是否“敏感”为标准,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2018年版)》,明确了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维修、跨境水资源开发利用、新闻传媒以及一些限制企业境外投资的行业属于“敏感”的行业范围。由于发改委和商务部对“敏感”的审核上略有区别,投资者在进行境外投资活动时需事先咨询专业机构,并与有关监管机构充分沟通。

  境外直接投资中不得不提到外汇管理局。作为ODI资金跨境调用的实际管控部门,外汇管理部门在近年先后诸多有关ODI资金出境、人民币换汇的规定。外汇管理部门紧跟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不时且即时调整其对ODI资金跨境的审核尺度和限额,尽管其并不对境外直接投资进行审核,但其有如一只“看不见的手”,时刻把控着ODI项目能否成功实施的资金。

  在”泡在法海“团队看来,律师可以为企业ODI提供的专业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就项目涉及的国内监管程序提供咨询;协调与有关监管机构的沟通;参与境外被投资项目的尽职调查;参加谈判,就谈判策略及谈判中涉及的法律及商务问题提供咨询;起草、审阅和修改交易不同阶段的法律文件,或对交易对方起草的法律文件进行分析、审阅和提供法律意见等,以协助企业顺利的“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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