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家族信托 > >正文

家族信托治理中家族治理组织的协同作用

家族信托治理中家族治理组织的协同作用 1、家族治理体系的基本要素 一个有效的家族治理体系可以由三个层次构成,即家族治理规范体系、家族治理组织体系与家族治理实施体系。家族治理规范体系在内容上是一系列处理家族内外部关系、约束家族成员的行为准则,旨在确定家族的价值与原则,明确家族成员内部的权利与责任。家族治理组织体系是家族成员参与家族活动、讨论...
2021-01-12 14:34 · 编辑整理:家办之家   收藏(0)
   

  家族信托治理中家族治理组织的协同作用

  1、家族治理体系的基本要素

  一个有效的家族治理体系可以由三个层次构成,即家族治理规范体系、家族治理组织体系与家族治理实施体系。家族治理规范体系在内容上是一系列处理家族内外部关系、约束家族成员的行为准则,旨在确定家族的价值与原则,明确家族成员内部的权利与责任。家族治理组织体系是家族成员参与家族活动、讨论与处理家族事务和家族企业事务的平台。而家族治理实施体系则是通过家族会议、家族教育、家族慈善、家族基金等一系列的家族活动实施的家族治理行为。

  由于家族信托是家族治理的核心工具,因此家族信托的治理在某种意义上是家族治理在工具层面的延伸。尤其是对家族信托治理中委托人和受益人之间的关系以及多个受益人之间的关系,家族治理组织是最主要的协调工具。

  家族治理组织的主要形式有家族会议、家族理事会、家族办公室、家族基金会以及家族专门委员会等。具体形式与功能根据家族的情况决定。家族会议是家族治理的基本组织,由家族全体成员组成,既包括参与家族企业的家族股东或家族管理者,也包括不参与家族企业的家族成员。家族理事会是在家族与家族企业规模较大、家族需要处理的事务较为复杂的情况下,在家族会议之下设置的家族代议制机构。家族专门委员会是家族为了实现特殊的职能而在家族理事会下设置的专门机构。家族办公室是协助家族进行财富管理的机构,其功能可大可小,小的仅限于管理家族金融资产、税收等划等功能,大的可以覆盖家族的大部分甚至全部事务。

  2、家族治理组织的协同作用

  不同形式的家族治理组织在家族信托治理中均可以发挥重要甚至不可或缺的协同作用。

  首先,家族治理组织有助于家族信托目的的确定和调整。信托目的是家族信托的核心要素之一,是规范和评判各方当事人行为的标准所在。然而,家族信托作为一项长期规划,其信托目的的准确性、层次性和可执行性十分重要。有的家族信托的信托目的表述不够准确或存在歧义,在运行中需要作出细化解释;有的家族信托中混合有多个信托目的,但是对于多个信托目的之间的优先顺序却未作规定,运行中可能会发生冲突;有的家族信托在运行一段时间后,情势发生了变更,其最初设定的信托目的不再具有可执行性,需作出适当调整。上述情形下,如果委托人仍然存在,可以由委托人进行调整。但是一旦委托人缺位,而受托人又顾虑该等调整容易引火烧身时,由家族治理组织根据家族规范及家族决策程序所给出的建议和意见,具有很高的决策参考价值。

  其次,家族治理组织有助于受托人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自由裁量,既是权利、又是责任,若行使不当,很容易招致诘难。信托保护人对于受托人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会起到支持作用,家族治理组织同样如此,而且其效果有时甚至更好。例如,如果信托文件中设定了挥霍者条款,规定对于有挥霍、赌博等不良恶习的受益人,限制甚至剥夺其领取信托利益的权利。那么,由谁认定、如何认定挥霍者就是一个焦点问题,也是一个十分容易激化矛盾的问题。对此,无论是受托人还是保护人,都可能会有所顾虑。而家族治理组织从家族和谐与久远传承的角度出发,以家族价值观和家族规范为依据,通过家族核心成员的自由协商和集体决策所作出的挥霍者认定,更容易为被认定者所接受,从而能够有效缓和该等认定带来的矛盾和冲突。

  再次,家族治理组织有助于信托架构下家族企业的传承。为了实现家族企业的收益共享,同时避免股权外泄,以家族信托持有家族企业股权的模式是一种经典的家族所有权架构设计。然而家族股权信托的受托人通常不会参与家族企业的经营管理,其具体经营活动一般仍是由家族成员负责,家族企业的实质控制权和经营权仍然在家族手中。受托人作为家族企业直接或间接的股东,一般会通过股东决策程序委任特定的家族成员担任家族企业的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这种模式通常能够良好运行。但是当家族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发生更迭时,在多个接班人争夺家族企业经营权的情况下,受托人往往很难作出选择,一不小心就会陷入家族企业控制权争夺的旋涡中。此时,如果家族治理组织能够通过家族内部的协商机制和决策程序选择合适的家族企业接班人,则可以使受托人走出选择困境,从根本上有利于家族企业的稳定交接和久远传承。

  最后,家族治理组织有助于化解家族信托中委托人与受益人及多个受益人之间的矛盾。如前所述,家族信托中的委托人可能会通过对信托的过度控制而实质上损害受益人的利益,委托人和受益人就信托监管的权利行使问题可能存在分歧,多个受益人之间也可能因为利益的时间、内容和金额上的差异而产生矛盾。这些矛盾和分歧本质上仍然属于家族内部矛盾,固然可以通过司法诉讼程序加以解决,但是其可能会导致更深层次的矛盾甚至仇恨。

  家族治理组织作为家族事务共同协商和集体决策的平台,在共同认可的家族价值观和家族理念的指导下,按照既定的家族规范,以血缘和亲情为基础和纽带,充分考虑各家族成员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好地化解各成员之间的矛盾,从而使得家族信托能够更加稳定、和谐地有效运行。

文章:家族信托治理中家族治理组织的协同作用

网站:家办之家

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扫码领取家办名单
家办之家创始人微信
家办之家创始人微信